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聚焦草书传承与创新,集中展现近年来草书创作成果,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以下简称:草书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中华艺术宫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 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 评审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库组建管理暂行办法》,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草书展的初评、复评、终评面试考核等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观察工作。
三、征稿要求:
1. 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 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投稿作品须为草书。
(2)内容:
草书展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请投寄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 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 费用
(1)草书展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如需退稿,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和包装费;30元为邮件保价费,保额3000元,用于作品在回寄过程中发生遗失等意外情况赔偿),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会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
(3)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单位收藏。
(4)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退稿单位将退稿费退还本人。
5. 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 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优质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草书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
2. 最终评选出入展作品26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公示。
3. 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违规者取消资格。
4. 评审设抽查面试环节,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面试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2年5月在上海市举行。
六、出版
出版《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入展作者待遇
1. 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 向入展作者赠送《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作品集》1册。
3. 入展作品由收藏方收藏,收藏费每件1000元(税后)。
4. 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 入展作品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2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
邮编:200040
联系人:陈佳欣
电话:021-52353720,136717840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重要提示
1. 为维护草书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
举报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处。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592。
2. 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 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4. 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 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
《全国第五届草书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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