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艺术报 ,作者文新达
突出逻辑主线
抓实文艺行风建设
文新达
文艺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作为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条战线,自身的作风建设及其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着文艺作品的质量,进而影响着时代的风气风貌。因此,文艺行风建设关系到新时代文艺高质量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是一个必须正确面对和协力解决的重大挑战,也是一个必须与时俱进、常抓常新的永恒课题。文艺行风既是一项必须抓紧展开的现实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增强现实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抓住难得机遇,主动适应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提出的新要求,把握文艺行风建设的特点规律,突出文艺行风建设的逻辑主线和逻辑顺序,树牢系统思维,敬畏艺术、敬畏职业、敬畏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毅和砥砺前行的韧劲,抓实文艺行风建设。
重在习惯养成。文艺行风是长时间培养出来的。加强文艺行风建设需要从教育和实践两端同时发力,对文艺从业人员进行一点一滴的习惯养成。这个习惯养成自从业入职的第一天开始,一直扩展到从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环节,延续至艺术生命的终结。实践证明,这个良好的思想行为习惯一旦养成并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其内容,必将发挥以个体促整体的积极作用,为文艺行风奠定坚实的基石。
重在建章立制。文艺行风是抓出来的。抓好文艺行风建设,必须依靠一整套成熟稳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体现的是对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代表的是毋庸置疑的刚性约束,应该得到文艺从业人员的知晓、理解和身体力行。这一套规章制度也应随着行风建设实际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相应地进行调整完善,使之焕发新的生命活力。没有规章制度作支撑的文艺行风建设,往往会沙滩流水不到头,甚至无疾而终。
重在精准管理。文艺行风是管出来的。持续推进文艺行风建设,尤其需要按照一整套规章制度并有机结合不同艺术门类的属性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引导。文艺界的人民团体肩负着对整个文艺门类开展行业教育、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的职能职责。文艺界文艺门类众多,基础迥异,条件不一,从业者及其社会影响力也不尽相同,必须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实施分类指导,这样行风建设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特别值得指出,人们一说管理往往简单、习惯地认为是指行政管理和法律管理。其实,运用思想教育、道德规范、价值理念进行引导引领,同样也是一种不可替代不可缺少的柔性管理。
重在示范引导。文艺行风是带出来的。这就要靠榜样靠标杆,发挥榜样标杆的示范力量。文艺界思想活跃、创造力充沛,济济多士,藏龙卧虎,公众人物多,社会影响大。抓实文艺行风建设,需要紧紧抓住宏大文艺队伍中德艺双馨的领军人物、代表人士、名家新秀、优秀共产党员等“关键少数”,发挥他们在整个文艺行风建设中的“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效应”,促进文艺行业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重在考核监督。文艺行风是监督出来的。推动文艺行风建设,既需要自我考核、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更需要文艺界人民团体、社会大众、新闻舆论等各方面履职考核和协同监督。建设文艺行风,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起来进行的,必须拥有广阔的胸襟和虚怀若谷的气度,畅通一切有效监督渠道,热忱欢迎诚实善意的批评和积极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今天这样一个多样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新时代,监督的阳光就是文艺行风建设的最佳清醒剂和最好营养剂。
重在服务保障。文艺行风是保障出来的,没有必要的服务保障,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文艺行风问题向来备受关注,这充分说明党和人民对新时代文艺行风有着深远的期待和殷切的希望。党政群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应当从加强和服务文艺行风建设的总要求总目标出发,既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共商共建、齐抓共管、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有效保障文艺行风建设走深走实、行稳致远。我们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既立足当下,有针对性地就当前文艺行业不良风气进行坚决整顿和治理;又立足长远,有计划性地就建设优良文艺行风,制定规范性指导性的政策措施,从组织上服务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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